信用卡过时每月还几百,真的可以制止法令制裁吗?

宁波贷款 2021-11-30 信用卡资讯 740 0

信用卡逾期对欠款人来说,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上流传一种说法,信用卡逾期后无论欠多少,少则每月还款几十元,多则每月还款几百元就不会被公安抓捕。其实,这么考虑就是错误的。

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需求逐渐提高,如果收入并不能满足消费的话很多人就会选择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在现在并不少见。如果在银行对被透支人催收之后还不还款的话就会构成犯罪了,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大家应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的相关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了界定,以区别于善意透支的行为。 根据《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这次“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3、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我国的法律规定对恶意透支的构成还是相当严厉的,首先就要符合银行催收的次数,然后还要有三个月的时间限制的,被透支人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话才会构成恶意透支的行为,如果满足了恶意透支的话就要按照诈骗罪来量刑了。

综上所述,信用卡逾期后无论欠多少,少则每月还款几十元,多则每月还款几百元就不会被公安抓捕的说法是错误的。借大还小恰恰说明了主观上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恶意还款。

信用卡一旦逾期后,年化利率最高可以达到122.73%。通过债务整理法务精算可以确认本金,由债务整理行政书士代为协商或者司法诉讼,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刑事责任,延期还款、分期还款最长不超过5年和一次性结清。只有这样,才会不牵连刑事犯罪和高额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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